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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6-02-10  阅读(110)  发布:康达检测

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原用途为设施农用地,需开发建设,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条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10连云港市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做土壤污染调查,以确定地块是否存在污染以及环境健康风险是否处于可接受水平。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场地地址:选青路东侧、星海路南、云海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37829.01平方米(56.74亩)

委托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时间:202410~20262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得知,地块内历史上为晒盐场、养殖塘,2022年闲置至今,目前为空地。

20241010~12日,我司工作小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该地块现为空地,地块内有水沟(塘),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水沟(塘)内有有降雨形成的积水(无色、无味、清、深度约1米),地块内未闻到恶臭、化学品等特殊气味,植被生长良好,地块内有电线杆5,地块周边有少量路面施工的建筑石块,现场照片如图3.3-5所示。本次调查地块为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东侧紧邻选青路,选青路东侧为通榆河;南侧相邻地块现状为空地;西侧相邻地块为空地;北侧紧邻为星海路,隔路为莒杨线(S242)。202599现场踏勘发现因考古工作需要,地块已平整,为空地

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812日公示的《赣榆中心城区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示)》文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该文件长期有效。

二、污染识别

      基于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综合分析认为:

1)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晒盐场,污染可能为海水蒸发和盐结晶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高盐度卤水,会造成土壤盐碱化,破坏植被生长。其主要影响是占用滩涂、湿地等土地资源,破坏生态多样性,导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故识别特征污染物为pH值、氯化物。

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虾蟹养殖塘,主要养殖东方对虾、中华绒螯蟹、梭子蟹等。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根据人员访谈,水产养殖涉及的化学品和药品调查,主要包括硫酸铜、石灰、含氯消毒剂等,土壤潜在污染物:铜,地下水潜在污染物:铜、耗氧量、氨氮、硫酸盐、氯化物、碘化物等。

2)地块周边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如下:

a)育苗、养殖场类产污环节为燃煤存放及锅炉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污染物为苯并(a)芘、砷、铅,养殖水、养殖淤泥的下渗会迁移进入土壤及地下水中造成潜在污染,结合养殖塘水产养殖程中需要用到大量水源(海水、淡水养殖),同时大量饲料、粪便和死亡生物体,氨氮形成过程主要是由于残存在池底的饵料、粪便、死藻等物质分解,因此养殖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氨氮。饲料中有微量金属元素,主要为铜、汞、铅、锌、镉、钴,根据人员访谈养殖塘日常用漂白粉(次氯酸钠)消毒剂及蓝矾(五水合硫酸铜)除藻剂。水产养殖过程中的饲料含有大量有机物质,促进藻类繁殖,引发水华,从而造成水体缺氧,故本次调查地块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pH值、氨氮、氯化物、铜、汞、铅、锌、镉、钴、耗氧量、硫酸盐、苯并(a)芘、砷

b)连云港连云港赣榆顺榆门窗有限公司、连云港中旭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属于五金件组装加工类,历史生产上可能存在机械润滑油的跑冒滴漏,故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c)根据连云港南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考虑到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使用到润滑油等,涉及的潜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铬、镍、铜。

d)根据连云港宝迪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运输、三废处置,识别其特征污染物为:铝、铜、镍、锌、铅、锰、铝、石油烃(C10-C40)。

e)根据江苏天边渔村食品有限公司环评企业属于属于食品加工页,识别其特征污染物为耗氧量

f)根据连云港市恒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及三废处置,考虑到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使用到润滑油等,故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终上所述,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pH值、氨氮、氯化物、铜、汞、铅、锌、铬、镍、镉、锰、钴、耗氧量、硫酸盐、碘化物、苯并(a)芘、砷、铝、石油烃(C10-C40

三、调查采样方案和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在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地块内至少布设6个采样点位。

本项目地块为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历史上为养殖塘无明显污染源,因此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采用80m×80m进行系统布点,故本次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选青小学北片2号地块公用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选青小学北片2号地块公用对照点202410月现场调查显示地块内存在沟(塘)和积水,占地块面积约80%;地块周边存在少量土堆、建筑废料和大量植被,地势高低不平;毗邻道路的地块区域存在道路施工建筑废料堆放,采样设备无法进场,因此需待场地平整后再进行现场取样。20259月再次现场踏勘,场地平整后不存在沟(塘)底泥和积水,因此采样对象为土壤和地下水样品。

调查结果:

1)土壤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铜、镍、汞、砷、铅、镉、钴检出率100%,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7.9%,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六价)均未检出,检测浓度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样品中铬检出率为100%,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12-2024)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锌、锰检出率100%检出浓度均低于浙江大学环境健康研究所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开发的《污染地块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控制值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组分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送检的监测点28个土壤样品pH介于8.68-9.61之间,其中6个土壤样品属于轻度碱化土壤(pH范围:8.5~9.0),19个土壤样品属于中度碱化土壤(pH范围:9.0~9.5),3个土壤样品属于重度度碱化土壤(pH范围:9.5~10.0),土壤偏碱的原因是地块历史养殖塘清塘的时候会用到石灰。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属于轻度碱化土壤(pH范围:8.5~9.0)。

地块内土壤检出指标与对照点一致,共检出11项指标,包括重金属(锰、钴、汞、砷、镉、铜、锌、铅、镍、总铬)和石油烃(C10-C40)。地块内检出指标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无较大差异,且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

 2)地下水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监测点地下水样品pH值分布在7.2~7.3之间,对照点pH值为7.8地下水样品中砷、锌、锰、铝、镉、铅有检出,检出率分别为100%66%66%100%66%66%,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标准限值。

石油烃(C10-C40检出率100%,检出值均未超过浙江大学环境健康研究所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开发的《污染地块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4.12.13)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本次调查地块监测点地下水样品中汞、镍、钴、铬、铜、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均未检出

本次调查地块监测点地下水样品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耗氧量有检出,检出率均分别为100%,碘化物未检出硫酸盐、氯化物、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标准限值耗氧量、碘化物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块监测点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2项(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总砷、石油烃、锌、锰、铝、镉、铅、耗氧量、pH),对照点共检出指标11项(硫酸根、氯化物、氨氮、总砷、石油烃、锌、锰、铝、碘化物、耗氧量、pH);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标准限值,对照点未超标;地块内和对照点地下水样品氨氮、氯化物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标准限值;除硫酸盐、氨氮、氯化物指标外,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无较大差异,其他检出指标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选青小学北片1号地块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二类居住用地的要求;地下水除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之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不必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